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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的意義
要知道何謂生命的意義,我們先要知道我們為什麼要生存。
為了名利?為了快樂?為了造褔人群?
都不是。
我們是為著生存而生存的。
生存--不是一個過程,而是一個目的,一個結果。
所謂的過程,早在我們出生之前已經歷過了。
故此死亡也不是生命的終結,而只是標誌著生存從"是"轉成"否",生命從"有"轉成"無"罷了。
西谷與海德格認為"無"是破除人生的執著,以開顯全體萬物的途徑。
同樣的理念,老子提到「無名天地之始,有名萬物之無。」,及「天地萬物生於有,有生於無。」
故"死"算不了什麼。只有從"無"才能顯生更多的可能。
人常為目的而生存,而不知生存已是目的。反而為著其他的"小善" (善解作美好的東西),
即短暫的美好(如:名利),而放棄"至善"。普遍基督徒認為"至善"為上帝,
而我則認為"至善"為自己的生命值(如時間、精神等"生而擁有"的一切)。
「我們是為著生存而生存的。」我這樣說過。那麼生存又是什麼?
看得到這篇文章,你是生存的。因為此文章而有了感受,你是生存的。從而對生命有所反思,你是生存的。
歸納眾思想家對生存的定義,能透過感覺接觸外界、對外界有感受,並懂得思考,你就是生存的了。
言則生存就是指一個讓你去接觸外界、去產生感受,並且去思考的空間。
生存不是一個過程,因此接觸、感受和思考,也不是為著什麼而作的。
其本身已隱含重大的意義和美好。
「活著就是精彩。」我想生存就是為著這個意思了。
那麼怎樣方算得上作出應當的生存呢?我想就是充分"使用"這個空間(即至善)了。
意即盡人之所能,在「有限的生」,「活出無限」的可能。自強不息地享受生命,並敢於嘗試。
做到這一點,就是生命的意義了。然而,若要活得美好,就得明白自己最希望做到些什麼,
然後為著目標努力前進,享受其結果之餘,亦享受其過程。
然而要定下適當的目標並不是一件易事,要知道物質的豐盈是比不上心靈的美滿的。
而這一點,亦非容易明白。如果處理不當,後果堪虞。故人必須慬慎、急切去定下其目標。
「人生不如意的事,十常八九。」但人又有否想到有著感受各種事物的機會已是一種幸福?
基督徒認為沒有失落的時候,哪知快樂的好。而我則以活著為榮,不論遇上如意的事與否,終感到快樂。
然而我這樣說,不是要鼓勵人們順應天命。對於跟我想法不同的人,我的意思是人無須為著失敗而沮喪,
因人生的失敗總比不上生存這勝利。但人同時亦應盡力追求快樂,因快樂能震憤人更努力地活著。
從以上的論據,不難推斷出人之所以會想到自殺,就是因為沒有透徹明白生命的意義。
故常因心情、感受而動搖他對活著的信念和熱誠。
根據香港生命熱線所提供的資料,當一個人想自殺時最需要以下十八件事:
1)有人願意耐心聆聽
2)一把平靜而可信的聲音
3)令他們相信自己並非瘋癲
4)感到被愛
5)有人陪伴
6)不用證明而得到別人的信任
7)有人重視
8)有人站在自己那邊
9)感到安全
10)被支持
11)尊重
12)完全專注
13)解脫的感覺
14)希望
15)可以為現狀作主
16)感到舒適
17)不會被人妄下判斷
18)被照顧
而我們是否要為缺少了這十八件事而死?他們比得上活著的精彩嗎?
自殺是勇敢?是懦弱?錯了。其實自殺是無知,是可惜呢。
人難免一死,故死亡是人生的最大困難,死亡取消我們的存在,而我們都無力反抗。
唯因只有從"無"才能顯生更多的可能,故人無須為死亡而害怕和不安。
死亡令人察覺生存的重要,從而活出更「美好的生命」。
故生命既是精彩,亦是可貴的。
「生存本身已隱含重大的意義和美好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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